@所有人 严禁酒驾醉驾,喝酒也不可以驾驶电动车!
发布时间:2023-07-17 18:02:24本文来源: 管理员
大家是不是认为“醉驾”一般是指汽车司机,而驾驶电动车、机动三轮车之类,就不在“醉驾”约束范围之内,更不会因此“入刑”?
饮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同样属于酒后驾驶,要按照饮(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来处罚。
2022年, 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也是该院首例因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2021年9月20日晚,郑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普通摩托车搭载一人沿江滨路行驶,由于郑某驾车操作不当,与其同向前方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发生碰撞并造成行人受伤。
经检测,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1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经鉴定,郑某所骑车辆重量达69.3kg、时速可达55km/h,具有电力驱动装置,符合两轮普通摩托车范畴,属于机动车。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驾驶机动车所指的车不仅仅指传统意义的汽车,还包括所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若经鉴定,驾驶人所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符合机动车标准(设计时速超过25公里,重量超过55公斤或未安装脚踏的电动车作为“轻便”摩托车也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也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定罪处罚。很多摩托车、电动车司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电动二轮摩托车不是机动车,在购买摩托车后未到交警部门登记号牌、未申请办理驾驶摩托车的驾驶资格证,一旦醉酒驾驶,将被作为加重情节从重处罚。自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以来,醉驾正式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内容来源:桂平纪检、南宁普法在线
本微信号致力于公益宣传,无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文字、图片、视频涉及侵权或违规,请及时告知删除。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